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大工委发〔2019〕2号)《大连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大工委发〔2019〕56号)《大连理工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大工委发〔2019〕57号),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责任
学院党委承担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一岗双责”;教师党支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阵地,也是审核把关的“第一道关口”,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将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学院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并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除教师本人依规受到处理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审核标准
教师师德师风审核主要包括教师个人的政治表现、学术行为、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廉洁行为等,审核标准主要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大工委发〔2019〕57号)第二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至六条中列出的12条标准(见附件1),经认定教师确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行为的,即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
三、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江南体育官网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站博士后、行政人员和自聘人员等。
四、审核程序
采用“党支部初审—学院党委终审”方式对教师日常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具体程序如下:
1.教师党支部依据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审核标准对本支部党员教师师德师风进行审核评定,非党教师由其联系党支部负责审核评定,党支部审核可采用民意调查、考核测评、内部公示等方式进行;
2.党支部讲审核意见上报学院党委备案(见附件2),如上报学校的师德师风审核材料中已明确体现党支部审核意见的,可不需填写此表;
3.学院党委对审核意见进行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党委书记签字;
对于学院人才引进、教师参与人才项目申报等重要工作,需要开展师德师风审核的,由学院党委集体决策把关。凡经纪检、教师工作部门等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审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党建和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范围。建立健全教师日常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培树学院师德师风楷模;加强师德培训,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构建党委、党支部、教师、学生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发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教授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将师德师风作为各级各类奖励评比、职级评定、干部推荐、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培训研修、导师遴选等的首要标准,严格把关,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查处机制,由学院党委成立专班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
1.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审核标准(12条)
2.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审核备案表
中共江南体育官网党委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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